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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盾转债中签号】蓝盾转债123015可转债中签号公布时间

  • 时间:2018-08-14 20:28:48  来源:58gu.com  作者:
  • 发行状况 债券代码 123015 债券简称 蓝盾转债
    申购代码 370297 申购简称 蓝盾发债
    原股东配售认购代码 380297 原股东配售认购简称 蓝盾配债
    原股东股权登记日 2018-08-10 原股东每股配售额(元/股) 0.4578
    正股代码 300297 正股简称 蓝盾股份
    发行价格(元) 100.00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亿元) 5.38
    申购日期 2018-08-13 周一 申购上限(万元) 100
    发行对象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8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2)社会公众投资者: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类型 交易所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交易所系统网上向原A股无限售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备注 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债券转换信息 正股价(元) - 正股市净率 2.26
    债券现价(元) 100.00 转股价(元) 7.89
    转股价值 - 溢价率 -%
    回售触发价 5.52 强赎触发价 10.26
    转股开始日 2019年02月18日 转股结束日 2024年08月13日
    债券信息 发行价格(元) 100.00 债券发行总额(亿) 5.38
    债券年度 2018 债券期限(年) 6
    信用级别 AA 评级机构 -
    上市日 - 退市日 -
    起息日 2018-08-13 止息日 2024-08-12
    到期日 2024-08-13 每年付息日 08-13
    利率说明 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申购状况 申购日期 2018-08-13 周一 中签号公布日期 2018-08-15 周三
    上市日期 - 网上发行中签率(%) 1.2723
    筹资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蓝盾大安全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102244.75 377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6100.00 16100.00
    重要日期 序号 日期 安排
    1 2018-08-09至2018-08-17 债券承销期
    2 2018-08-10 网上路演推荐日
    3 2018-08-10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4 2018-08-13 确定网上发行数量日
    5 2018-08-13 网上申购配号日
    6 2018-08-13 网上中签率确定日
    7 2018-08-14 网上摇号抽签日
    8 2018-08-15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日
    9 2018-08-16 债券资金到账日
    10 2018-08-17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日
    可转债重要条款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0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00%(含130.0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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