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8-04 20:07:49 来源:58gu.com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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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退市新规,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新增为强制退市的指标之一。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完善举措,将对相关行业的不良上市公司产生强烈的倒逼机制和威慑效果,提高A股市场退市效率。
涉及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将强制退市
7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进行修改。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二是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三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决定》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决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决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决定》。
证监会表示,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证监会同时指出,上市公司退市改变了公司股票交易转让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本着对职工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产经营的各项职责。
深交所随即表示,《决定》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畴,实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退市的全覆盖、无死角,充分体现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和决心,下一步,深交所将对《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新老划断安排,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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