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7-27 19:25:04 来源:58gu.com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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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合格
投资者)(以此为准)
1、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已于2018年6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41号”)的同意,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
2、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第二年末和第四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第三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两个品种之间双向互拨。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一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和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品种二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回售选择权:品种一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如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瑞华审字[2016]第40040012号、瑞华审字[2017]第40040006号和瑞华审字[2018]第4004000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东权益为782940.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36%;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股东权益合计为801130.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07%;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6524.52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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