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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曙光转债中签号查询 中科曙光603019可转债中签号公布时间

  • 时间:2018-08-07 00:07:37  来源:58gu.com  作者:
  • 发行状况 债券代码 113517 债券简称 曙光转债
    申购代码 754019 申购简称 曙光发债
    原股东配售认购代码 753019 原股东配售认购简称 曙光配债
    原股东股权登记日 2018-08-03 原股东每股配售额(元/股) 1.7410
    正股代码 603019 正股简称 中科曙光
    发行价格(元) 100.00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亿元) 11.20
    申购日期 2018-08-06 周一 申购上限(万元) 100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类型 交易所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交易所系统网上向原A股无限售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备注 本次发行曙光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33,600.00万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手(1,000元),上限为1,000手(100万元)。
    债券转换信息 正股价(元) 48.03 正股市净率 9.97
    债券现价(元) 100.00 转股价(元) 51.28
    转股价值 93.66 溢价率 6.77%
    回售触发价 35.90 强赎触发价 66.66
    转股开始日 2019年02月11日 转股结束日 2024年08月06日
    债券信息 发行价格(元) 100.00 债券发行总额(亿) 11.20
    债券年度 2018 债券期限(年) 6
    信用级别 AA 评级机构 -
    上市日 - 退市日 -
    起息日 2018-08-06 止息日 2024-08-05
    到期日 2024-08-06 每年付息日 08-06
    利率说明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申购状况 申购日期 2018-08-06 周一 中签号公布日期 2018-08-08 周三
    上市日期 - 网上发行中签率(%) -
    筹资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统一架构分布式存储系统 112000.00 112000.00
    重要日期 序号 日期 安排
    1 2018-08-02至2018-08-10 债券承销期
    2 2018-08-03 网上路演推荐日
    3 2018-08-03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4 2018-08-06 网上申购配号日
    5 2018-08-06 网上中签率确定日
    6 2018-08-07 网上摇号抽签日
    7 2018-08-08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日
    8 2018-08-09 债券资金到账日
    可转债重要条款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2)附加回售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曙光转债中签号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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