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8-09 18:52:02 来源:58gu.com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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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诚志股份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神奇的是,本次股东会将审议的《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下称“补充协议二”)实际上早在去年9月就签署了,不仅是晚披露了11个月,而且还存在程序、效力等一系列问题。
诚志股份上述问题的暴露源于监管关注,而引发监管关注的,是公司所并购的宝龙环保的业绩承诺失约。无论最后“补充协议二”能否获得股东大会“补审”通过,以及宝龙环保能否在今年(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取得令人满意的业绩,诚志股份的这一“疏漏”已使其名字中的“诚”字有了瑕疵。
变逐年考核为累计考核
不达业绩承诺是常见的并购后遗症之一,诚志股份这起并购案发生在2016年6月。公司斥资3.22亿元获得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宝龙环保”)70%股权。交易对方宝龙电器、丁苑林当时承诺,宝龙环保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12.48万元、4150.53万元、4742.07万元。若未达业绩承诺,则将相应地就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指标进行补偿。
然而,这一业绩承诺却在诚志股份2017年年报中悄然生变。年报显示,交易对方宝龙环保的承诺为三个会计年度(2016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2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2017年底),宝龙环保已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5208.98万元。
将业绩承诺由逐年考核变为累计考核,诚志股份的这一“并不起眼”的动作,没有逃脱监管的法眼,深交所先后就此下发问询函、关注函。诚志股份解释称:“交易对方变更了业绩承诺实现的节奏,但未降低业绩承诺总金额。”为此,交易双方还于2017年9月签署了“补充协议二”,明确这一变更。
那么,为什么要此变更呢?原来,宝龙环保2017年仅实现业绩680.56万元(扣非后),距离承诺的4150.53万元存在近3500万元的缺口。而作了上述变更后,交易对方可避免在当期进行业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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