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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华高科收警示函 两笔转让未实质发生致2016年净利润调减

  • 时间:2018-07-28 14:22:46  来源:58gu.com  作者:
  •   7月26日晚间,风华高科(000636,SZ)发布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时任或现任6名董事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风华高科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问题导致公司2016年归母净利润调减5279.55万元。

      事件要追溯至2015年。2015年底,风华高科将对广州鑫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德电子)和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科技)共计850.4万元的应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转让价格为680.32万元;2016年1月,公司再将广东新宇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金融)和广州亚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利电子)共计5468.66万元的应收债权原价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公司称在2016年3月收到上述两起债权转让款。2017年12月,风华科技又决定原价回购了上述5468.66万元债权,并于2018年2月支付转让款。但是经核实,上述债权转让未实质发生,且转让时债权就已经预计难以按期收回。

      记者注意到,在2017年年报出炉之前,公司对上述两起债权转让未进行披露。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幸建超、总裁王金全、时任财务负责人廖永忠等6名董事高管要承担主要责任。

      两起债权转让未实质发生

      在2017年年报披露之前,风华高科的两起涉及金额6319万元的历史性债权转让一直是在“地下进行”,除了公司管理层,外界无人知晓。

      在2015年底,风华高科决定将鑫德电子和华力科技共计850.4万元的应收债权打八折转让给深圳市全聚能实业有限公司。随后在2016年3月,风华高科称收到债权转让款680.32万元。在这笔债权转让之后,2016年1月,风华高科继续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顺亿)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新宇金融及亚利电子共计5468.66万元债权原价转让,2016年3月也收到转让款。

      接下来,蹊跷的事情发生了。2017年12月,风华高科又向宁夏顺亿原价买回了5468.66万元的债权,并在2018年2月支付了债权回购款。

      一个插曲是,风华高科在去年12月30日宣布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消息。公告中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因其人力资源及项目排期等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公司的年度财务及内控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公司拟将审计服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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